結論先講
住院醫療險最常見的兩種給付方式,差別在「用什麼當標準來算錢」:
- 實支實付型:在條款限額內,補你實際付出去、健保沒給付的醫療費用。看的是收據,花多少、最多賠多少。
- 日額型:依實際住院天數,乘上約定的每日金額給付。看的是天數,跟這次花了多少錢無關。
實支實付型
怎麼算:限額內補實際費用
要留意:限額夠不夠用
日額型
怎麼算:住院天數 × 日額
要留意:天數有上限
至於「兩種只能選一種申請」:如果實支實付和日額型是兩張不同的保單,原則上各依各的條款申請;真正會「二擇一」的,是單一商品裡寫了擇一給付的設計,或舊保單的特殊約定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兩種沒有哪一種「一定比較好」。要問的是:你擔心的是一次住院花很多錢,還是住院期間收入、照顧的開銷?手上的保單各自補的是哪一塊?
一、逐項對照表
| 比較項目 | 實支實付型 | 日額型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---|
| 怎麼算錢 | 在限額內,依實際支付的費用給付,分成每日病房費用、住院醫療費用、手術費用等項目。限額怎麼設計、額度多少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 | 依實際住院日數,乘上契約約定的住院日額給付。跟實際花費多少無關 | 兩份示範條款的保險金給付條文 |
| 看不看收據 | 看。113 年 6 月修正的示範條款,申請文件是醫療費用收據正本;電子文件必要時公司可要求紙本 | 示範條款列的申請文件是申請書、保險單、診斷書或住院證明、受益人身分證明,沒有列醫療費用收據。實際文件以各公司條款為準 | 實支實付型第 17 條;日額型申請文件條文 |
| 副本理賠 | 113 年 7 月 1 日起回到損害填補:各張合計不超過實際支出。舊保單依原條款,正本副本細節請看〈新制 vs 舊型〉 | 按天數給定額,不是拿收據填補費用,沒有「正本/副本」的問題。損害填補的規定,針對的是實支實付型商品 |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57 點 |
| 健保給付後的銜接 | 健保已給付的部分不賠,補的是你自己付的那一塊。沒有用健保身分就醫,依實際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付(示範條款寫不低於 65%),仍受限額限制 | 依住院天數定額給付,不是用「扣掉健保後還剩多少」來算 | 實支實付型第 9、11 條;日額型第 6 條 |
| 門診手術 | 兩份示範條款規範的都是住院。門診手術給不給付、條件怎麼寫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 | 兩份示範條款;各公司條款 | |
| 住院天數的影響 | 每日病房費用按天、有每日限額;但整體看的是實際花費與限額,住得久不代表賠得多 | 天數直接決定金額,但「同一保單年度、同一次住院」有最高給付日數(各公司自訂)。出院後 14 日內,因為同一個病或它的併發症回同一家醫院再住院,會跟前一次合併算成一次住院 | 日額型第 6 條及住院次數計算條文 |
| 常見的二擇一條款 | ① 有些商品設計成「日額或實支實付擇一給付」,主管機關函令也提到這類商品;怎麼選、日額怎麼算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② 早期規定:投保時已經有別張實支實付卻沒告訴公司,那麼健保或別張保險已經付過的部分,這張可以不照收據賠,但要改用日額的方式給,每天給多少由公司在商品裡寫明。這是舊規定,手上的舊保單有沒有,看當初條款 | 金管會 108.8.8 函;審查應注意事項舊版第 57 點;保險局 Q&A 問答集 | |
二、什麼情況要特別注意
同時有實支實付和日額型,要送理賠
兩張分開申請,各自看各自的條款。實際上最容易卡住的是文件:新制實支實付要收據正本,日額型示範條款看的是診斷書或住院證明。出院前先多申請幾份診斷書和收據副本,再依各公司的作業方式送件。
條款裡出現「擇一」兩個字
這是各公司自訂的設計,不是示範條款的標準寫法。先搞清楚三件事:什麼時候要選、選了能不能改、日額那一邊怎麼算。送件前直接請保險公司把兩種算法都算給你看。
很早以前買的實支實付
早期規定有一種情況:投保時已經有其他實支實付卻沒有告知,同一次事故已經由健保或其他保險給付的部分,公司可以不賠,但要改以日額方式給付。現在新制改成損害填補,這種寫法屬於舊規定。手上的舊保單有沒有這一條,翻條款「給付限制」那一條才知道。
住院時間長,或短期內反覆住院
日額型看起來「住越久領越多」,但有最高給付日數;出院 14 日內因同一疾病回同一家醫院再住院,會合併算成一次住院,天數上限也一起算。長期住院的人,先確認上限是幾天。
日間住院、日間留院
兩種示範條款的「住院」定義都有兩個版本,有的包含日間留院/日間照護,有的明寫不包含。這類就醫方式,先查你那張是哪個版本。
三、常見誤解
誤解 1:「實支實付和日額型只能選一種申請」
不是這樣講的。 實支實付示範條款第 11 條排除的是「已獲健保給付的部分」和「已由其他實支實付保險給付的部分」(另有但書),並沒有排除日額型的給付。兩張不同的保單,原則上各依各的條款申請。真正的「二擇一」,是單一商品裡寫了擇一給付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誤解 2:「有健保就不用實支實付」
兩者補的不是同一塊。 示範條款寫明,健保已給付的部分實支實付本來就不賠;它補的是健保沒給付、你自己付的部分,例如超過健保給付的病房費差額等,而且要在限額內。需不需要,看的是你擔心的自付費用有多少,不是「有沒有健保」。
誤解 3:「日額型住越久一定越划算」
不一定。 日額型有「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日數」的上限,超過就不再給付;出院 14 日內因同一疾病回同一家醫院再住院,還會合併算成一次。另外,日額是固定金額,這次花費再高,日額也不會跟著變多。
誤解 4:「日額型也要收據正本,會跟實支實付搶收據」
示範條款不是這樣寫。 日額型示範條款列的申請文件是診斷書或住院證明等,沒有列醫療費用收據。正本一般留給實支實付那一張就好;各公司實際要的文件,以各公司條款與理賠作業為準。
誤解 5:「沒用健保身分就醫,實支實付就完全不賠」
不是。 示範條款第 9 條寫明,不以健保身分住院、或去不具健保資格的醫院住院,依實際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付(不低於 65%),仍受各項限額限制。比例多少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四、自我檢查 5 問
把保單條款拿出來(或先用保險存摺查出名下有哪些保單),對這五個問題:
- □ 我的每一張住院醫療險,是實支實付型、日額型,還是兩種都有?
- □ 實支實付那張的限額多少?夠不夠應付一次住院的自費項目?
- □ 日額型那張的每日金額多少?同一次住院最多給付幾天?
- □ 條款裡有沒有「擇一給付」或「改以日額給付」這類寫法?什麼情況會用到?
- □ 「住院」定義有沒有包含日間留院/日間照護?有沒有門診手術給付?
五題裡有兩題以上答不出來,代表你知道自己「有買醫療險」,但不知道它「怎麼賠」。這正是值得找時間把條款攤開來對一次的時候。
五、常見問題
我怎麼知道手上的住院醫療險是實支實付還是日額型?
翻條款,看「保險金的給付」那幾條怎麼算錢。
- 寫著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費用、在限額內給付:實支實付型。
- 寫著依實際住院日數,乘上約定的住院日額給付:日額型。
有些商品兩種給付都放在同一張裡,或寫明可以「擇一」,這時候要看條款怎麼約定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不要只看商品名稱或 DM,最後以條文文字為準。
同一次住院,實支實付和日額型的保單可以都申請嗎?
分屬兩張保單的話,原則上各依各的條款申請。 實支實付示範條款第 11 條列的不給付情形,是「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部分」和「已獲得其他住院醫療費用保險以實支實付給付者」(條文另有但書),並沒有把日額型的給付列進去;日額型則是照住院天數給定額,不看你花了多少。
常聽到的「只能選一種」,通常是同一張保單裡寫了「擇一給付」的設計,或是舊保單的特殊約定,這些都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我的保單寫「擇一給付」,該怎麼選?
先把兩種算法都算出來,再比。 擇一的設計是各公司自訂的,選擇的時點、能不能事後改、日額怎麼計算,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一般來說,自費項目多、花費高的住院,看實支實付那一邊;花費不高但住得比較久,看日額那一邊。不確定的話,送件前直接問保險公司「這次兩種各算多少、選了之後能不能改」,請對方指出是哪一條。
同時有實支實付和日額型,收據正本要給哪一家?
依 113 年 6 月修正的實支實付示範條款,申請文件是「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」;日額型示範條款列的申請文件,則是診斷書或住院證明等,沒有列醫療費用收據。所以正本通常是留給實支實付那一張。
不過各公司實際要的文件可能不同,以各公司條款與理賠作業為準。出院前多申請幾份診斷書、收據副本,送件會順很多。實支實付正本、副本的規定,詳見〈實支實付醫療險:新制 vs 舊型〉。
日間住院、日間留院算住院嗎?
要看你那張的「住院」定義是哪個版本。 實支實付型和日額型示範條款第 2 條都有兩種寫法:一種把日間留院/日間照護納入,另一種明寫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的日間住院,以及精神衛生法所稱的日間留院/日間照護。
日額型如果有給付日間留院,示範條款是按住院日額的一定比例給付,比例和天數上限以各公司條款為準。
六、相關內容
- 實支實付醫療險:新制 vs 舊型,113 年 7 月之後差在哪?:副本理賠、收據正本、投保張數的完整說明
- 保證續保 vs 非保證續保:一年期醫療附約,老了、生病了還續不續得了
- 退休後最貴的不是生活費,是醫療與長照:先確認手上的醫療險是日額型還是實支實付
- 理賠被卡住了,是真的不賠,還是只是少一份文件?:送件時被要求補收據、診斷書,該怎麼判斷
- 不確定自己買過哪些保單?用「保險存摺」一次查清楚:先把名下保單查清楚,再回頭對條款
資料來源與免責
資料來源(查證日期:2026 年 10 月 25 日)
-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(實支實付型)(113 年 6 月 28 日修正):第 2 條(住院定義)、第 6~8 條(各項保險金)、第 9 條(未經健保給付之處理)、第 11 條(保險金給付之限制)、第 17 條(申請文件),壽險公會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
-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(日額型)(113 年 6 月 28 日修正):第 2 條(住院定義)、第 6 條(住院日額保險金)、住院次數計算、申請文件;修正條文對照表
-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57 點(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應符合損害填補原則);歷史條文(未告知其他實支實付時改以日額方式給付)
- 金管會 108 年 8 月 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4305 號函〈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(含傷害醫療)副本理賠之控管措施〉(含日額或實支實付給付擇一之商品)
- 金管會保險局〈人身保險商品 Q&A 問答集〉: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(實支實付型、日額型)條文疑義
- 金管會金融小百科:實支實付型醫療險、日額型醫療險
- 金管會新聞稿〈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應注意事項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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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
本文為保險觀念說明,內容僅供資訊參考,不構成保險招攬、銷售或個人化財務建議。文中引用之示範條款為範本,各保險公司商品條款不同,給付方式、限額、日額、最高給付日數、是否擇一給付、申請文件與除外責任,一律以您保單的正式條款為準。法規如有修正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